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3-11-20    浏览次数:

 

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围绕人才培养中心工作,服务青少年。积极配合党组织,开展关心、教育、培养下一代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的环境。

二、组织、指导各二级(系、院、部门)关工委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年初制订全院关工委工作计划,年终对工作进行总结。

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寓于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之中,帮助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院团委、学生处,共同制定主题教育方案,并协助实施。

四、发挥特邀党建组织员作用,配合党组织开展学生党建工作。参与党课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协助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五、经常深入实际,针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高校关工委工作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关工委工作深入开展。

六、关注青少年中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积极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参与素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努力拓宽帮学、帮困渠道。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协助做好学生平安保险工作,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利。

七、加强关工委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积极动员离退休老同志投身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不断扩大“五老”队伍。

八、加强关工委宣传工作,办好关工委网站。

九、完成上级关工委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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