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根据学院职称工作安排,为顺利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原则
申报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按照岗位情况进行申请,坚持对岗申报的原则。
2.任职条件
(1)助教: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已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经考核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2)助理实验师:具备大专学历,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满3年,具备本科学历,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能够胜任助理实验师工作。
(3)助理馆员:具备大专学历,从事图书管理工作满3年,具备本科学历,从事图书管理工作满1年,经考核能够胜任助理馆员工作。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申报程序
申请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个人申请,所在部门考核推荐,组织人事处资格审查,学院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程序进行。
2.材料要求
申请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胶固定装订线,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本人学历学位复印件1份(申请初任助教人员,还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时间安排
申请初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材料,于9月20日前报至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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