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06/06 浏览次数:
信访工作制度,是党政领导和信访工作部门、信访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
1、 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人员应逐件进行登记。登记力求简明、准确、清楚,。
2、 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按照信访工作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3、 群众来信来访属本部门处理的,必须迅速处理。一般来信来访分属各系部门,对此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尽快跟别转送各有关系部门处理,进行转办。
4、 信访材料在交办或转办各系部门之后,中转单位要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催办。
5、 承办单位在查处结案后,应将信访问题的结案材料写成报告,上报交办单位。
6、 信访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