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艺术部教学、训练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10-01-10 来源: 点击量:为保证教学秩序顺利进行,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认真完成好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和任务,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课前检查内容
1.教师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到达上课地点。
2.教师上课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3.教师上课是否带教案和学生点名册。
4.上课场地、器材准备是否充分。
(二)课中检查内容
1.教师上课的态度是否认真、端正;仪表是否端庄、,教学组织是否严谨。
2.教学内容与教案、教学大纲是否一致。
3.教师上课有无闲谈、吸烟、接打电话及随意离开课堂等现象。
4.教师是否提前下课。
(三)课后检查内容
1.教师教案是否有周课后小结。
2.下课后是否将器材完整归还。
(四)检查措施
1.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结果和意见及时通报给上课教师。
2.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和意见以书面形式报体育部备案。
3.体育艺术部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教学检查,由主管教学主任负责。
4.各教研室每月进行一次教学检查,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在检查过程中,如有教师违犯教学纪律、出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记录在案并存档,作为评定教师教学质量及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