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提升辅导员工作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探索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规律和途径,加强我院学生工作经验交流,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工作案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撰写要求
1.案例的选择要体现辅导员工作的特点,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可结合具体工作撰写工作案例,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
2.提供的案例要主题突出,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对其他辅导员有借鉴意义,有推广价值。
3.要求以填写表格的形式撰写案例,每个案例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处理、案例思考和工作建议三个部分,字数2000字左右,具体要求见示范样表(见附件)。
4.案例选择须真实可信且有代表性,如特殊个体问题、群体问题、正面、反面、优秀典型等方面案例均可。
5.文风力求平实、真切,一般不要作不必要的情景描写和气氛渲染。
三、评审与奖励
1.学生处组织对参评案例进行评选。
2.此次活动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特等奖获得者将推荐参加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优秀案例的评选。
四、相关要求
1、每位辅导员必须至少上交一篇案例,各院系学工负责人如有好的案例也可上报。
2.请各院系将所有案例汇总后于2011年12月9日前统一将电子稿发送给学生处彭波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2月5日